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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背景與目的

一、設立背景


       
知識經濟的時代來臨,各國對於智慧財產權的關注也與日俱增。近年來因科技快速的進步,其所衍生出智慧財產權相關之事件也層出不窮,除造成訴訟事件的增加,也可能被其它先進國家視為貿易障礙。在各國大力推動經濟與科技發展之時,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日益在各國受到重視,而智慧財產權競爭下所帶來的龐大商機與利益,可能成為企業勝出的重要關鍵,因此各國都非常重視智慧財產權制度之健全發展。


       
  智慧財產制度之施行除了要有完善法令規範外,更重要的是要有專業的智慧財產權從業人員,如専利師、專利商標審查人員及申請専利、商標等相關代理人等等,而具備特定產業技術水準以上的技術知識與相關法規,乃為從事智慧財產權相關產業之人員及代理人所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近年來智慧財產權在我國也受到重視,並於20087月正式成立智慧財產法院。鑑於以智慧財產權為手段,使權利金的給付及侵權賠償嚴重影響企業營運,因此國內許多企業與廠商亦著手改變策略,從以往較不重視智慧財產權轉變為積極規劃相關智慧財產權的佈局與保障。國內企業面對全球產業競爭,智慧財產權的影響力極為深遠,因此智慧財產權相關專業人才的培育實為刻不容緩。
 

       本學程在教學與研究規劃上,以培養招收之學生具備紮實智慧財產權相關理論與實務能力為目標,除開授理論與實務並重之智慧財產權専業課程,加強學生論理分析、推導能力,並將結合科技創新、法律規約及科技管理等主要研究主題,訓練學生成為具實務執行能力之專業人才。

二、設立目的
       

  本學程専門培養智慧財產領域所需之智慧財產權人員、審查人員與專利師,目標非常具體明確,除了訓練學生如何幫助發明人申請、答辯、取得並維護專利權、商標權等專業能力外,也訓練學生能清楚瞭解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進而強化我國在智慧財產權領域上的競爭力。
 

       取得此學位的學生可參與專利師、專利商標審查人員、智慧財產權人員認證之考試,執行與專利或商標等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業務,取得智慧財產權學位的學生未來也可進入民間企業,協助提升其研發與創新及執行智慧財產權相關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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