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招生
研究所碩士班入學管道
一、報考資格
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校院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已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或符合以同等學力報考資格者。
二、修業規定
本所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畢業應修學分數至少36學分,獲得學位須通過學位論文考試。實際修業期間約有80%學生於二年內完成修業及論文口試。
三、招生時間
第一階段招生為碩博士班甄試,招生名額9名,報名日期約為入學前一年九月底至十月初(確切日期請依本校招生簡章公告),成績計算方式為書面審查50%、口試50%。甄試錄取者得提早一學期入學。
第二階段招生為碩士班招生,招生名額6名,報名日期約為入學前一年十二月初(確切日期請依本校招生簡章公告),成績計算方式為書面審查40%、口試60%。
四、書面審查應繳資料
- 個人基本資料表(請於本校招生報名系統上傳畫面下載表件填寫)。
- 大學歷年成績單(含名次證明)。
- 自傳(含進修計畫、研究方向及讀書計畫)。
- 教授推薦函(至少1封)。
-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相關文件(如英文能力證明、專題報告、著作及獲獎事實等)。
五、學雜費及學分費
- 新學年度之學雜費及學分費收費標準,以本校行政會議決議後正式公告為準,請參閱本校學雜費專區。
- 111學年度本所學雜費基數為11,950元,學分費為10,020元。
- 研究生每學期均須繳交學雜費基數(至畢業為止)及基本學分費(共繳四學期);如僅修習論文指導(不計學分)者,仍須繳交學雜費基數。
- 修習大學部、教育學程或校際選課者,學分費須另行繳納,不包含於基本學分費內。
六、近三年錄取學生大學或研究所背景比率統計
| 理工、電資 | 設計 | 生技、醫藥 | 管理、商業 | 法律 | 教育、應外 |
|---|---|---|---|---|---|
| 33% | 6% | 19% | 15% | 21% | 6% |
更新日期:2022/11/16
專利研究所為跨領域研究所,歡迎大學各領域同學加入,本所課程適合各領域背景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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