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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

基於本所培育智慧財產實務人才的創設宗旨,以及回應縮短學用落差的社會需求(請參閱 創設緣起), 本所進一步設定以專業卓越創新 為三大教學目標。在此三項目標下,本所致力於培育各班制學生具備下列能力:

  • 專業:培育具跨領域整合能力,並重視倫理與溝通協調能力之專業人才。
  • 創新:培育能活用專利實務,並協助產業研發創新的專業人才。
  • 卓越:培育提升專利法制與實務能力,具備國際水準專利規劃能力之專業人才。

在上述教學目標下,本所進一步結合工程實務管理加值法律素養三大跨領域整合特色 (請參閱發展重點), 建立學生應具備之三項核心能力,包括:運用相關法律的能力、引導與轉換技術的能力,以及掌握產業脈絡與規劃管理的能力。

下載本所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架構圖(PDF) ,說明專業、卓越、創新三大教學目標,以及工程實務、管理加值、法律素養三大核心能力之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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