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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劃與修業規則

一、課程內容


  本學程之課程規劃因應產業需求,採跨院、跨系專業領域之設計及整合,培養具第二專長之跨領域人才。其學程課程含括了科技創新、法律規約及科技管理等三大領域,同時協助學生取得相關專業證照、實習經驗或加強外語能力。

 

二、修課規則


  本學程畢業應修學分數必須修滿四十八學分,且必需修習「智慧財產權實務專題」課程,完成製作並通過考核。入學前已修讀學士以上學位層級相關領域同性質科目學分,得依本校學生抵免辦法申請抵免;抵免後,其實際修習取得學分數不得少於四十學分。

 

三、授課時段


  以日間上課為主。如果人數符合學校規定,可應學生要求開設假日班與暑修班。

 

四、修業年限


  本學程之修業年限為一年,得延修兩年。

 

五、教學與輔導


  本學程將實施導生制度,由班導師負責為學生從授課老師中推薦輔導老師。輔導老師將與學生定期聚會,根據學生的性向與需求,量身規劃個人選課建議表,並定期檢討學生的適應狀況,以便及時調整修課方向。

 

六、補修其它基礎科目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將由輔導老師對其大學時期所修習之科目內容,來決定是否補修本學程所需之基礎課程。

 

七、實務專題


  學生除了必需修滿畢業應修學分數四十八學分,且必需完成實務專題,並通過實務專題審查。實務專題以一至四名學生為一組,由一名授課老師擔任指導老師。實務專題發表會時,辦理審查,審查成績(含口試與書面報告)需達60分,始能獲得學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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