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訪活動】2025/11/05本所智慧財產學程「智慧財產權之侵害與救濟」課程參訪紀錄。
智慧財產學程「智慧財產權之侵害與救濟」課程參訪心得
參訪心得
這次智慧財產局的參訪真的讓我收穫良多,尤其透過與局長及各級長官直接對話的方式,讓我更加了解實務運作的細節。也是因為這次的實地參訪,才得知智慧財產局原來與學校距離這麼近,台科大在地理位置上確實占了極大的便利。
雖然先前已了解智慧財產權主要分為四大領域:專利、商標、著作權與營業秘密,且知道專利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但實際看到智慧財產局內部的部門編制與人數分配時,我還是非常驚訝——有超過半數以上的業務與專利高度相關,由此可見專利審查的專業性與分工的精細程度。此外,在看到全世界的申請案量時我也相當驚奇,臺灣的排名竟然如此靠前(而歐盟的申請案量以其經濟體量來說反而顯得偏少),這對於一個人口僅有 2300 萬人的國家來說已是相當不容易的成就。其中,申請人有超過半數(有時甚至高達六至七成)都是國外廠商,從這兩大點便可看出臺灣在全世界商業佈局與供應鏈中,占有舉足輕重的關鍵地位。
在參訪前,同學們的課堂報告曾討論過關於「法院判決專利無效」與「智慧財產局撤銷專利」兩者之間的關係,這次參訪也獲得了明確的解答。從實務上來說,法院的判決與智慧財產局的行政行為是分開的;就算是法院在訴訟中判決該專利申請過程有瑕疵而應屬無效,若要真正達到撤銷專利的法律效果,仍必須透過舉發制度。我認為這樣的實務運作非常合理,相當於平衡了行政權與司法權之間的關係:法院作為公正的第三方,可以客觀地進行審判;但最終做出撤銷專利處分的動作,仍需回歸行政體系原有的制度,以限制司法權直接對行政權的侵犯。
長官們在座談中也提到,專利審查絕非易事:縱使審查人員皆具備相關技術背景,但專利申請文件所記載的內容,往往都是該行業內最新、最前沿的研究發現,因此審查官需要具備極強的熱誠與求知慾才能長久堅持。並且基於職業倫理道德、早期不公開原則,為了防止機密資料外洩,審查過程中是無法使用生成式 AI 來輔助的,這些都是我以前未曾想過的新觀點。
當初在接觸智慧財產相關課程時,學習重點主要圍繞在專利的申請與權利取得(畢竟開課單位是專利所)。但隨著課程深入,我發現權利的取得過程固然重要,更核心的關鍵其實是在權利取得之後的「保護與救濟」過程。尤其相關的訴訟程序通常需要耗費龐大的金錢與資源,這也促使企業在進行相關決策時會更加仔細與全面。再次感謝智慧財產局的長官與老師帶來這場精彩且收穫滿滿的參訪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