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學程(大學部)修讀辦法〈含選課建議〉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應用科技學院

智慧財產學程(大學部)修讀辦法

一、修讀資格:凡本校大學部學生,皆可修讀本學程所開之課程。

二、招收名額:不限制(但仍受課程選修人數限制)

三、申請方式: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期間提出修讀申請。

四、最低修習學分總數:12學分。

五、課程名稱及學分數:如附表。

六、學生修習本學程課程,應於每學期加退選期間內辦理。

七、學生修畢學程後應檢附學程申請書及成績單影本,於畢業前依規定時限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由應用科技學院發給學分學程修業證明。

八、有關外校學生申請修讀相關事宜,悉依本校公告資訊辦理。

九、本辦法未規定之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十、本辦法經本校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 智慧財產學程(大學部)課程名稱與學分數

課程名稱

開課系所

學分數

專利與營業秘密

智慧財產權學士學位學程

3

商標法案例解析

智慧財產權學士學位學程

2

網際網路與著作權

智慧財產權學士學位學程

3

智慧財產實戰策略講座

智慧財產權學士學位學程

2

專利檢索與分析實務

智慧財產權學士學位學程

3

專利資訊與產業分析

智慧財產權學士學位學程

2

專利101:專利制度與入門基礎

智慧財產權學士學位學程

2

智慧財產權之侵害與救濟

智慧財產權學士學位學程

3

生物科技與法律

智慧財產權學士學位學程

3

企業財經法律

智慧財產權學士學位學程

3

國際智慧財產公約

智慧財產權學士學位學程

3

智慧財產權實務專題

智慧財產權學士學位學程

3

影像科技概論

色彩影像與照明科技學士學位學程

3

醫學工程概論

醫學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3

選課建議:本學程不設基礎必修課程,建議依學院別選修以下課程

工程學院:專利與營業秘密

電資學院:專利與營業秘密或網際網路與著作權

管理學院:商標法案例解析

設計學院:專利與營業秘密或網際網路與著作權

人文社會學院:網際網路與著作權

應用科技學院:專利與營業秘密

生物科技或醫學院:生物科技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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