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試申請及離校流程

碩士學位論文考試申請

碩士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流程(PDF) (自112學年度起入學同學適用)

學生應於學位考試前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並於學位考試當日將論文比對報告書送交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參考。

經本所111年10月19日111學年度第2次所務會議決議, 本所論文原創性比對相似度須低於30%,且不得使用 Turnitin 篩選條件。

學生論文若因特殊情況超過本所標準30%,例如論文主題為判決研究、文本分析等可能大量引用原始資料,得由指導教授提出說明,並經所務會議討論同意後,仍可申請學位論文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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