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雙重專利判例法,探討我國先申請原則之審查基準
專利師 第 49 期,
中文摘要
專利制度是給予發明人一段期間排除他人實施的權利,換取發明人將其技術公開給社會大眾,藉此達到避免重複投資研發而促進產業發展之目的。一件發明只能給予一件專利權,不能給予兩件以上專利權,在所有設有專利制度的國家都是最基本的法理原則,我國專利法第 31 條也設有相同發明有二以上專利申請案時,只能就最先申請者准予發明專利的規定。

專利師 第 49 期,
專利制度是給予發明人一段期間排除他人實施的權利,換取發明人將其技術公開給社會大眾,藉此達到避免重複投資研發而促進產業發展之目的。一件發明只能給予一件專利權,不能給予兩件以上專利權,在所有設有專利制度的國家都是最基本的法理原則,我國專利法第 31 條也設有相同發明有二以上專利申請案時,只能就最先申請者准予發明專利的規定。